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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單轉換8月試點

2 曾銘宗 保單不再只能當遺產!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(29日)表示,下(8)月就會開放幾家壽險公司「試點」推動保單轉換,即保戶舊有壽險保單可以轉換為年金險、長期照護險、健康險等,讓保戶活著時就能運用相關資金,以因應老年化社會需求。壽險業者表示,台灣超過50歲以上、單純只有壽險保障的終身壽險保單,估計高達300~350萬張,累計保單價值達新台幣1.5兆元,若有10%保戶選擇轉換,就有約1,500億元可以供老年生活所需,有助減少政府的財政負擔。曾銘宗強調,保單轉換必須力守三原則,一是保戶轉換後3年內若後悔,保險公司必須無條件恢復原有保單;二是轉換過程中資訊必須透明,所有保戶權益變化,保險公司必須講解清楚;三是保險公司在轉換過程中「絕對不可獲利」,即舊有高利率保單的利差損,不得因保單轉換而讓保險公司出現利益,強調保戶選擇轉換當下的保單價值不因保單轉換而受損。目前準備保單轉換相關措施的是國泰人壽,但國內幾家老壽險,如南山、新壽、中壽、台灣人壽等都有興趣推出相關保單轉換方案,其他公司也都成立逾20年,不少保單符合轉換條件。曾銘宗表示,因應高齡化社會需要,將透過保險機制協助,一是導入保險資金投入長期照護的相關產業與老年住宅,保險業可運用資金已逾15兆元,這部分有極大的投資動能;二是推動長看險與年金險、保障型等商品;第三就是推動舊有保單活化,過去是舊保單過世後讓受益人受益,未來可轉換為在世時的照護或年金,讓年輕時投保的保單,可以在活著時照顧自己的老年生活。為擔心壽險公司藉保單轉換降低自身的利差損壓力,保險局也評估多種把關機制蘆洲房屋借款林口信貸。曾銘宗說:「因此7月底要實施的日期才一直往後延」,目前可能是幾家符合條件的壽險公司先提出轉換方案,讓保險局檢視後,再向保戶說明。保險局初步設計,保單轉換必須先確定保戶適合度,要有轉換前後權益表分析,並必須多次確定其轉換意願及了解權益變化,保戶若後悔,保單轉換後3年內都可換回原有保單(但須扣除或繳回已領部分),但若保險公司有疏失,則無論多久,都要回復保單原狀。

新聞來源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40730000028-2602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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